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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极速书阁 > 容你在我心里撒野辛懿庄景安 > ☆、chapter52
 
盛宴总有落幕时, 独自而来的单身男女在夜幕初降时分,或与浪漫邂逅的爱侣相吻离开, 或踩着寂寞悄悄散去。

沸腾了一整个黄昏的广场逐渐归于寂静。

被热舞的人群撵走的白鸽,重新落在空荡荡的广场上, 闲庭信步。

纵横在这座城市的河道边,辛懿在漆成亮蓝的长椅上放空。

眼看着被夕阳染红的河水重归于幽暗,来来往往的纤细轻盈的小船载着喁喁私语的人穿梭于河道,星光初现, 月依梢头。

极度的喧闹, 眨眼间化作细水长流的宁静。

辛懿突然就明白了庄景安说的“白天与夜晚有着截然不同面孔”是什么意思。

她伸出手,拇指食指将弦月圈在其间:“你看,月亮在我手心里。”

“喜欢吗?”

“喜欢,”辛懿笑,将手一握紧, 仿佛把弦月捏进了掌心, “我觉得好自由,庄景安, 我特别想唱歌。”

“那就唱歌。”他说, “不过在那之前, 先商量一件事。”

“什么?”她快活极了,这会儿不管他说什么, 八成都会答应。

庄景安一本正经地说:“一直对我连名带姓的称呼,你真的不觉得有点别扭吗?”

辛懿失笑:“不然叫什么?庄总,还是庄先生?或者庄老板~”

他不说话, 只带了一抹隐约的笑看着她贫嘴。

她终于睫毛一闪,放弃调笑,轻轻地试探:“……那安叔?”

庄景安哭笑不得:“为什么一定要带上‘叔’?”

“男人啊,到了一定年纪,只有两种称呼,”辛懿一本正经地说,“要么叫大叔,要么叫师傅。师傅就是谢顶、穿老头衫啤酒肚的那种……”

“嗯,那大叔?”

“大叔就是另一种啊,”丹凤眼眸光一挑,划过狡黠的笑,“西装笔挺,皮鞋嚓亮,头发油光滑亮,走路的时候就算拿着把黑伞都能走出拿了手杖的范儿。”

她一边说,一边看见庄景安线条刚毅的唇微微翘起。

看着她狡黠的笑眼,他问:“所以大叔是夸我有魅力?”

“不,”辛懿一边说一边从长椅上逃开身,跑出几步,回头,长发随着她回身的动作半遮了她明丽的面孔,唯独额心的花钿白得发亮,一如那双漂亮的眼,“是因为你——老。”

话刚说完,不等庄景安起身捉她,辛懿已经笑着拔足逃走了。

河边道窄,路边的店铺又大多将摊位支出来。

就算小丫头跑起来像只轻盈的兔子,也依旧难逃被捕,不过二十来米,她只觉得手臂一紧,被人拉着手腕带进了熟悉的怀抱里。

男人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我老?”

她咯咯笑:“起码比我老。”

“嗯,有道理,”双臂将小姑娘箍在身前,只能看着他一个人的距离,“还有个称呼,可以体现我的‘老’。”

“什么?”

他眸光幽暗,轻声说:“……老公。”

辛懿抿嘴,眼底的笑还在,却不肯说话。

庄景安看着她挂在毛衣外胸口的指环吊坠——自从挂上去,辛懿再也没摘下来过,可她也从未松口答应求婚。

她的心结还在,庄景安心里清楚,他并不着急——他的小姑娘还年轻,十八年的耳濡目染让她对爱情毫无信心,对婚姻全无期待,他不畏惧用漫长的时光治愈她,一如她在不知不觉里为她做的那样。

背在身后的手被庄景安牵了起来,内心忐忑的辛懿本以为他也许会不悦——哪个男人乐意三番五次被人拒绝?可是偷眼看他,从那张轮廓分明的脸上却看不到一丁点气恼。

“庄景——”她顿了下,“安叔……我们去哪?”

“吃饭,”庄景安看了眼腕表,“时间不早了。”

辛懿默默地被他牵着,走在华灯初上的水城街头。

自来到这里,他妥帖地安排好了一切,什么也无需她担心。

在她的生命中,似乎还是头一次,像这样可以无拘无束地用心感受世界,而不必为今天的午餐和明天的房租担心……

她知道钱是好东西,也喜欢金钱。

从前的时光里,也有钱权两丰的男人曾抛出橄榄枝,可她从未心动——因为她懂得等价交换,那些荣华富贵要用她的自由和梦想去换,她必须虚与委蛇,强颜欢笑,抛弃野心和尖锐委身于人。

她做不到。

可庄景安呢?这个男人在她逐梦的路上推波助澜,带着她见识这个世界,纵容她的任性和刁蛮,似乎从没想过让她变成自己的附属品,反而将她登顶的野心视作他的理想的一部分。

那么他要的……是什么呢?

若说世间一切都是等价交换,眼前的乌托邦,要她用什么来换?

庄景安牵着胡思乱想的辛懿停在了一家临海岸而建的餐厅外,古罗马式的建筑,高大的白柱在夜里反着幽光,霓虹是清一色的蔚蓝,蓝白相称,分外好看。

侍应生问询了两句,立刻礼貌地欠身,引两人上二楼的露台去。

那是个好位置,刚好能够看见一楼被海水围绕的圆形舞台。

乐队正在演奏,小提琴音色纯净,揉进了温柔的夜色里。

星光,烛火,牛排,红酒。

辛懿曾经最不爱这些既奢侈,又虚伪的东西,可隔着在风中微颤的烛火,看着对面像从童话故事里走出来一般的男人,她心跳得格外厉害。

她从来不曾为一个人心跳至此。

从来没生出过“如果时光可以停止在此刻多好”的念头——她一直是野心勃勃地期待着跃过龙门、扬眉吐气的那一刻,何曾想过要停在当下?

“我知道你不太爱吃这些,待会我带你去酒吧,这里的黑啤很好。”

辛懿挑眉,那为什么要带她来?

庄景安仿佛能读懂她的眼神:“当年我在这里念书的时候,就听说过这里,但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来,这次你在,我想来看一看。这家店的名字叫L\'amore。”

听见他最后那句好听的意大利语,辛懿重复了一遍。

庄景安微笑:“是爱情的意思,就像在国内要去泰山脚下系同心锁。在这里的人,会选择在圣脱里安广场共舞,在北镜玻璃坊外看夕阳,最后来这里的星光海岸共进晚餐。”

“大学四年,你连一个合适的人都没找到吗?”辛懿含着下唇,胳膊肘撑在桌子上,探究地看珠光对面的男人。

“没有,”他很坦然地说,“我讨厌女人……”

在辛懿瞪圆的眼睛里,庄景安慢慢地补充:“在遇见你之前。”

看着小丫头挑起一边眉,一副惊得眼珠要调出来的模样,庄景安才意识到——见鬼!他的浪漫告白又被这个脑子里不知道装了些什么的死丫头给曲解了!

他抬手,没好气地在她额头一弹:“胡思乱想什么东西?我讨厌女人,也不代表我喜欢男人。”

呼——

辛懿一口气总算喘了上来,拍着胸口:“吓死我了。”

被她一闹,片刻之前的浓情蜜意荡然无存。

庄景安不得不感慨,自己爱上了一个泼冷水技能Max的小姑娘。

“可是为什么讨厌女人?”

庄景安看着她忽而认真的神色,半真半假地答:“因为受过伤。”

“因为爱情?”问出口,她就后悔了。如果他真的回答是因为受过情伤,她要怎么办?会生气吧,会很想咬他……

“不是。”

辛懿正在天人交战,却听见对面的男人温柔地说:“你是我爱上的第一个人。”

说完,他伸手取过被她切得乱七八糟的牛排,把自己的换给了她。

楼下的圆形舞台来了一个黑皮肤的歌手,小脏辫扎得风情万种,醇厚的嗓音与鼓点相得益彰。

辛懿看了眼对面正在优雅地切割牛排的男人,又环顾四周私语的情侣们,舔了下唇,站起身。

“怎么?”庄景安看她。

“去洗手间。”

“我带你去。”庄景安作势拿起毛巾擦手。

“不用,”辛懿连连摆手,“洗手间的标志我认识。你帮我切漂亮点,晚点儿我回来要拍照发给舟舟看。”

庄景安笑:“行。”

绕到楼梯道,下了半层楼梯,辛懿终于确信自己离开了庄景安的视线,停下了脚步。

站在楼梯口的东方侍应生,看见了她的奇怪举动,主动上前询问能帮她做点什么。

辛懿试探地问:“……你是华人吗?”

侍应生一愣:“……是啊。”

“太好了!”辛懿勉压低嗓子,“能不能帮我个忙?”

侍应生觉得面前这个神神秘秘的少女有三分眼熟,一时却想不起来是在哪儿见过她,只听她指着中央舞台上黑人女歌手,问:“我可以……去那里唱一首歌吗?”

灵光一闪,他终于想起这个明眸善睐的女孩儿是谁,前些时日,他还曾在网路上看过她的照片与现场视频,也听过她的live曲目……是从《寻歌》里杀出的那匹漂亮的小黑马啊!

没想到视频里特立独行的少女辛爷不化妆的时候原来是这样清纯又青春的模样,不张扬也不叛逆,眉间那朵东方韵味十足的花钿,让她看起来既娇俏又温婉。

“好,”他一口应下,“我帮你去说。”

……

庄景安看了眼腕表,他的小姑娘去“洗手间”已经好几分钟了,再等一分钟,还不回来他就得亲自寻人去了。

就在他打算起身的时候,眼前忽地一黯。

除了各桌上的烛火,只剩下漫天苍穹的星光。

在这乍然来临的寂静里,突然响起了空灵而柔美的女声,如天籁,如清泉,穿破黑暗,直抵人心。

作者有话要说:该是辛爷表个什么态的时候了=3=

昨天上了夹子,看这个故事的小天使多了,可一直支持大心的大宝贝却少了好几只……

码字的时候,心里其实挺百感交集的。

如果你们愿意,如果你们在,给我一点回应,我真的会跟打了鸡血似的,真的,不信你试试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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