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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0 再相认

庄景安的身手辛懿早就见识过, 只是没想到他就这么抱着自己一路顺着小巷走出去,丝毫没有放她下来的意思。

辛懿动弹了一下, 还没出声,就听见他平淡地说:“这石子地你想下来走, 我还不想浪费创口贴,老实别动。”

以辛懿的性子,是会怼回去的。创口贴才几毛钱?真是越有钱越抠门……

可她没怼。

破天荒的,她居然听出了弦外之音。

胳膊在他脖子后面一勾, 贴近他耳边些许, 辛懿刻意压低了声音:“你是在心疼我吗?”

庄景安大步流星,眼神都不闪一下:“我是心疼我自己,成天替你打理伤口。”

辛懿撇嘴:“你家都拿我生日当密码了,还嘴硬。”

“那是因为用自己的生日不安全。”

哼,有什么可狡辩的。

辛懿朝他颈窝里蹭了蹭, 寻了个舒服姿势。

说话间, 两人已经走出辛家的僻静巷子,面前是这一带的“闹市”, 道路两旁都是简单搭建的夜市摊子, 条市口附近的居民入夜全靠这里打发时间。

“去哪里?”

庄景安说:“锦元天地, 买鞋。”

这样?抱着进百货公司?

辛懿一挣,硬是从他怀里脱出来, 光着脚站在街上,朝左右摊位张望。

旁边小摊的老板总算认出她来:“这不是周兰家的丫头吗?”

“你妈跟我说你谈对象了,真好, 赶紧的嫁个好人家,带你妈你弟走,别跟老耿那混球再裹一块了。”

所有认识周兰的人,对辛懿都重复着同一个意思:你得努力,然后救你妈妈弟弟脱离苦海。她都听惯了,已经不再去想为什么自己要为别人的人生负责。

可庄景安没习惯。

他低头,若有所思地看了面前的小姑娘,夜市的灯光下她脸色白里透红,就连鼻翼的细碎雀斑也无声的述说着本该恣意的青春。

本是该被捧在手心里的小姑娘,却不知道受了多少磨难。

辛懿不知道他的念头,笑盈盈地指着摊位上的塑料凉拖:“这双多少钱?”

老板看了眼人字拖,又看了衣着不菲的庄景安,犹豫地说:“你要穿这个?”

辛懿拇趾俏皮地动了动:“鞋弄丢了,而且婶的东西我放心。”

“五块,”被哄开心了,老板伸出五个指头,“成本价给你。”

辛懿大大方方地朝后一伸手,眉眼弯弯:“五块。”

这是庄景安有生之年买过的最便宜的一双鞋。

可他身侧的女孩儿撒着人字拖走得却很欢腾,好似穿着万八千的高定似的昂首挺胸,走了没多远,哼着小曲挽上了他的肘弯。

庄景安低头看她,穿平底鞋比他低了一头的辛懿抬眼,一双狐狸眼映着夜市的点点灯火,他在那双眼睛里看见了另一个自己,那么温柔的自己。

庄景安手抄在裤兜里,胳膊上挂着她纤细的手腕,两个人并肩走在街头,来来去去的情侣、老夫妻说说笑笑,他们俩混迹其中,没有半点与众不同。

“带你去个地方。”

辛懿觉得前所未有的安逸,也许是因为揍了耿重年,也许是因为某人“送”的鞋,也许是因为挂着他的胳膊让她觉得分外安心……

总之,别说去个地方,就是叫她翻山越岭,此刻也毫无怨言。

可庄景安没想带她翻山越岭,他领着小姑娘走了两条街,又拐进了小巷,巷子两边都是拆了一半的危房,看起来已经没有人住了。

他们走过的时候,偶尔有被惊动的野猫从废墟上轻盈跃过。

终于看见灯光,前后都是拆了一半的房子,却突兀地出现了一间小食店,老式灯泡挂在门口,散着昏暗的光。

辛懿探身,看见店里居然还真坐了两个客人,正就着啤酒撸串。

“这都哪冒出来的人啊……”她小声嘀咕。

庄景安推着她的背,将她带进狭长的店铺里。

店里没空调,三个摇头风扇呼呼地直吹。

尽头的蓝色布帘被撩开了,一个敦实的中年男人端着餐盘走出来,正是店老板周达。

一眼看见庄景安,周达顿时满眼发光:“你怎么来了!”拿围裙在跟前的桌椅一通擦拭,又问,“最近不忙了?”

庄景安按住他的手:“别擦了,挺干净的。”

周达这才一边用围裙擦手,一边笑着说:“庭子跟我说前些日子你回过老房子,我还琢磨着你可能会来店里坐坐。”

庄景安说:“还得谢谢周庭成天留心替我看着房子。”

周庭是庄景安带辛懿回家那晚,冒失闯进来的少年,他是周达的儿子,也是庄景安的头号迷弟。

“应该的,”周达一拍脑袋,又招呼辛懿,“看我光顾着说话,丫头想吃点什么?”

辛懿已经笑嘻嘻地坐在木头凳子上抬头听他俩讲话,浑不在意自己雪白的裙裾。

“随便,老板你看着弄,反正安叔请客。”

“在这里等。”庄景安看了她一眼,嘴角一弯,勾着周达的肩,“走,我跟你去弄。”

说着话,两人撩开布帘去了后厨,留下辛懿在外面候着。

店里人少,彼此间说话的声音隐约可闻。

先前的两个食客埋头窃窃私语:“达叔怎么这么客气?”

“……那是庄北望的儿子。”

“庄北望!”声音一下高上来,又很快压低了,“我去,真的假的……”

辛懿背对着那两人,听见他们声音越压越低,几乎听不见了。

庄北望?庄景安的爸爸?

没过多会,庄景安先端着盘子出来了,几串牛筋、肉串,还有两罐凉茶,往辛懿面前桌上一放:“尝尝看。”

辛懿扯了一块肉,腌过的,格外入味。

“好吃,”她嘴角油滋滋地,盯着凉茶说,“来罐啤酒就好了。”

“今天不喝酒。”

“为什么?”

辛懿疑惑地抬眼,却见坐在正对面的庄景安正托腮,暧昧对她微笑。

耳后忽然一热,他明明什么都没说,她却好像心知肚明。

这该死的默契,到底是什么时候长出来的?

辛懿埋头苦吃,庄景安眼底带笑,托腮看她吃。

直到那两个食客起身,路过他们桌边忽然齐刷刷地朝着庄景安一鞠躬:“庄哥。”

庄景安的目光停在辛懿脸颊,就像没有听见。

两个青年恭恭敬敬地鞠躬,然后悄无声息地走了。

辛懿回头,刚好看见其中一人的大花臂,她收回目光,放下手里的竹签,认认真真地看着庄景安:“我果然见过你。那时候……他们也管你叫庄哥。”

庄景安喝了口凉茶:“什么时候?”

那一夜辛懿的反应一直让他疑心她认识自己,所以后来面试时他才会误认为全是圈套。

电扇的风将辛懿的长发吹得半遮住了脸,她也不管,悠悠地说:“两年前的九月,玻璃厂的顶楼天台,你救了我。”

庄景安的脑海中一片空白。

“那天好几个小流氓追着你上天台,”辛懿记得那么清楚,当时她终于交了退学申请,心灰意冷地站在天台围墙上,只要往前跨一步就可以和世界永别,“可他们打不过你,非但打不过,还被你揍得屁滚尿流。”

而她就站在不远处,旁观了这一切。

辛懿说他救了她,庄景安一点印象也没有。但说起玻璃厂楼顶的械斗,他却是记得的。

事实上并没有辛懿说的那么轻松,那次对方六七个人,口口声声尊称一句庄哥,却刀刀棍棍混不留情。

虽说最终看起来是他占了上风,但后背的那一刀却险些要了他的命。

“那时候,我头发才这么长。”辛懿将长发松松地绾到脑后,看起来像是齐耳短发。

庄景安猛地想起记忆深处一个瘦小单薄的身影,那个短发的女学生穿着灰扑扑的旧校服,站在天台上,风那么大,像是随时能把她刮落。

那群受雇来寻麻烦的混混逃走了,庄景安只觉得后背火辣辣地疼,摸着墙壁走到僻静角落里,却不期然地看见这个摇摇欲坠的小姑娘。

明明刚刚目睹了一场血腥乱斗,她却满脸麻木,看见他走过来也不为所动。

当时的庄景安衣服已经被血浸透,没什么精神多说话,只是靠在她脚下的墙边坐下了,闭上眼:“这么多人想我死,我拼了命要活。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事想不开,但如果懦弱到自|杀,我看不起你。”

这些话庄景安早忘光了。

辛懿却时常午夜梦回时想起来,那个异常生猛的大叔靠在她脚下墙边,说完这些话,头也没抬地朝上伸出了手。

他的掌心滚烫,她记得自己蹲下身,借着他的臂力跳了下来。

心如死灰的辛懿,只记得他过人的身手,全然不记得他的模样。

身受重伤的庄景安,则不过是举手之劳压根没往心里去。女学生一声不吭地走了,天台一片寂静,他又疼又冷,就这样沉沉睡去了。

“如果你没出现,”辛懿看着他幽黯的眼,“我可能就跳下去了。”

庄景安闭了下眼,再睁开,语气笃定:“即使没有我,你也不会跳。你不是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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